双高办函〔2021〕3号
关于开展2021年双高建设验收的通知
双高项目责任单位:
为全面总结学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成效,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市双高建设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市双高建设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照《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建设任务和标志性成果,开展2021年双高建设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评
学校建设项目主控部门和两个双高专业群主责部门,组织召开项目工作组自评工作部署会,对标对表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的建设任务、建设经费和标志性成果,落实各个部门和各责任人的工作进度和完成成效,并撰写2021年度双高建设项目自评报告(附件1),报告要求客观、精炼、精准、具化、量化。于2022年1月7日17:30前将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双高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侍敏,49578105;地址:博学馆二楼双高办)
二、工作总结
学校双高办于2022年1月11日前完成学校双高建设工作总结报告。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1年学校双高建设工作总结会,学校建设项目主控部门和两个双高专业群主责部门负责人将汇报项目进展和工作成效,请于1月12日前提交汇报课件和汇报稿。
三、档案整理
学校建设项目主控部门和两个双高专业群主责部门,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在2022年1月11日前按照建设任务,完成建立全过程纸质档案,在2022年1月14日前完成建立双高管理项目信息系统电子档案,学校双高办将于2022年1月15日检查验收。
附件: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双高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